会议通知
发表时间:2015-2-5
会 议 通 知
国歌是国家尊严和主权的重要标志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革命志士用鲜血和生命谱写的,是我们国家的象征,中华民族的象征。在重要场合奏唱国歌,是爱国主义的集中体现,具有严肃的政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奏唱暂行办法》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奏唱国歌有关事项的通知》,在举行重要庆典、政治性公众集会、重大社会活动、重要会议时,要把奏唱国歌列为活动,仪式或会议的重要议程,务必奏唱并行,不能只奏不唱。请与会同志们对照歌词,多加练习,届时在大会开、闭幕式上根据伴奏认真唱国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大会秘书处
2015年2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田汉作词 聂耳作曲
起来!
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
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
最危险的时候,
每个人被迫着
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
起来!
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
冒着敌人的炮火
前进,
冒着敌人的炮火,
前进!
前进!
前进!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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