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区煤气管道管网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的提案
发表时间:2015-2-6
第23号
案 由:关于对市区煤气管道管网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的提案
提案者:民进嘉峪关市委员会
内 容:
根据《关于开展煤气管道管网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嘉安办发[2013]53号)要求,2013年,酒钢集团公司组织人员对嘉峪关市市区煤气管道管网进行了集中排查,市区煤气管道管网存在违章占压、安全距离不够等安全隐患,一旦煤气泄漏,就会引发爆炸,造成人身伤亡,问题涉及市政单位产权的195项(具体问题见附件:《市区煤气设备、设施及基础设施安全隐患表》),但是,由于这些隐患的整改涉及诸多产权单位利益,需要较大投入。目前酒钢公司面临经营困难、资金紧张的局面,同时,与市政相关单位的协调也相对困难。
建 议:
请市政府成立由安监、城建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工作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做好产权单位的协助配合工作,帮助解决这些有可能造成泄漏、爆炸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案 由:关于对市区煤气管道管网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的提案
提案者:曹红斌 赵 金 曲振涛 刘黎戮 王鹏翔 张 波 王国新 列金花 王 红 耿 伟
内 容:
根据《关于开展煤气管道管网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嘉安办发[2013]53号)要求,酒钢公司组织人员对市区煤气管道管网进行了集中排查,发现市区煤气管道管网存在违章占压、安全距离不够问题中涉及市政单位产权的195项。
由于这些隐患的整改涉及诸多产权单位利益,需要较大投入。目前,酒钢公司面临钢铁行业严峻形势,处于生产经营困难时期,与市政相关单位的协调也比较困难。请嘉峪关市政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做好产权单位的协助配合工作,帮助解决这些有可能造成泄漏、爆炸事故的安全隐患。
建 议:
嘉峪关市政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做好产权单位的协助配合工作,帮助解决这些有可能造成泄漏、爆炸事故的安全隐患。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