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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嘉峪关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工作机构的决定

发表时间:2022-2-28

政协嘉峪关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工作机构的决定

 

(2022年2月28日政协嘉峪关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协嘉峪关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协商决定:

政协嘉峪关市第十届委员会设置办公室、委员工作委员会和以下5个专门委员会:

经济科技委员会

提案法制和祖统联谊委员会

教科卫体委员会

文化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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