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文化资源配置,统筹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的建议
发表时间:2022-7-29
第37号
案 由:关于进一步优化文化资源配置,统筹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的建议
提案者:米金锁
内 容:
“十三五”期间,我市实现了市有五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少儿图书馆)的目标,其中图书馆和博物馆馆舍面积具备国家标准馆的要求,基础设施人员配备都具有地市级馆的标准。但嘉峪关市文化馆实际使用的馆舍面积仅为2958平方米,都不具备国家三级馆的资格。国家地市一级文化馆基本标准:服务人口<200万人的城市人均财政投入1.7元;业务门类配备:8类;业务门类包括但不限于音乐、舞蹈、戏剧、曲艺 、美术、摄影、书法、文学、理论研究、网络或数字化服务、非遗(或其他)等门类;具备数字化服务能力:能够通过互联网常态化提供数字化云服务。正常地市级馆人员配备要求各类专业如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文学、摄影、非遗等都应俱全。但我市现有的文化馆远远达不到此标准,无论是省一级对文化馆的考核和中央免开资金的拨付都是按地市级馆来实施的。文化馆作为全市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的主体单位,应具有国家地市一级馆的馆舍标准和人员配备。
建 议:
1. “十四五”期间,建设一个标准的地市级国家一级馆,以便更好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2. 继续加大基层公共文化投入力度,通过政府采购、资金支持、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多种投资途径,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公共文化的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承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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