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放东湖等政府资产社会经营限制,增加财政收入的提案
发表时间:2023-4-24
第2号
案 由:关于开放东湖等政府资产社会经营限制,增加财政收入的提案
提案者:郑 义 刘晓斌
内 容:
我市从1998年开始兴建了迎宾湖、东湖、南湖等生态园林公园,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很好的休闲场所。但多年来,迎宾湖、东湖、南湖等公园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全部由市级财政兜底,迎宾湖每年运行维护费用200万元、东湖500万元、南湖400万元,这三个湖每年财政运行投入就达到1100万元。从全省全国来看,各地的公园都有相应的社会经营,一方面增加了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带动民间投资和个体就业,又为人民群众休闲提供了便利。
建 议:
1.在东湖开放社会经营项目试点,通过加强管理,划片分区承包等方式鼓励多种经营,相关收入上缴市级财政。
2.开放东湖合适区域为跳蚤市场,带动和形成城市消费夜经济。
3.丰富东湖旅游业态,让市民和游客能享受到便捷的服务,延长游客在东湖的驻留时间。
承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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