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理工作的建议
发表时间:2023-4-25
第9号
案 由:关于做好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理工作的建议
提案者:李其锋
内 容:
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关系市场经济秩序、营商环境优化和市场预期,事关政府公信力。市政府多次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会议,并出台了《嘉峪关市稳经济增长实施方案》和《嘉峪关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6+1政策体系实施方案》,但是我市往年部分工程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仍存在长期未完成审计决算并出具审计报告,拖欠企业账款的问题,给企业经营带来了一定程度的资金压力和经营障碍。
建 议:
相关部门限期清理已竣工并验收完毕两年及以上的项目,限期进行审计决算并出具审计报告,对于无分歧欠款进行分类、逐项制定清偿计划,及时支付剩余款项。对欠款额度较大的拖欠主体要挂牌督办,并建立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振中小企业发展信心。
承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