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市新能源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提案
发表时间:2026-7-28
第16号
案 由:关于推进我市新能源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提案
提案者:民盟嘉峪关市委员会
内 容:
近年来,我市新能源产业以及新能源设备制造业发展蓬勃且势头强劲,但是新能源生产性服务业仍面临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一是总体规模小,我市新能源生产性支持服务主要依托于新能源运营主体根据自身临时性需求进行零散布局,新能源生产性服务业载体和规上企业发展布局比较分散。二是与装备制造业融合程度低,新能源生产性服务业整体发展较为滞后,科技含量高的科技服务、商务服务、供应链服务等产业规模不足。三是品牌优势弱,我市装备制造业尚未产生充分的服务业市场需求和生存环境,导致现代服务业基本盘不稳固,暂未形成嘉峪关特色的新能源生产性服务业相关品牌。
建 议:
1.建立专项考核评价体系。制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专项考核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对有关部门和经开区(工业园区)的考核之中。强化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进一步强化任务分解落实,压紧压实部门责任。
2.制定特色产业导向政策。制定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门类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和产业布局。针对科技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商务服务业、金融业、节能环保服务业、人力资源服务业等各细分行业,制定相应发展规划。依托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发展比较优势产业,针对诸如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科技服务等一些带动性强、发展前景好的产业,分别出台专项扶持政策,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3.健全完善深度融合机制。加大对研发与设计服务、信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产业链关键环节生产性服务业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的招引力度,加快建设一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平台载体,提高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质量。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引导制造业企业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研发、设计、物流、仓储、信息服务等环节分离外包,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之间建立互动关系,加强服务业和制造业主管部门间的战略合作。
4.加强政策支持创新机制。扩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投入规模和应用范围,对重点企业给予贴息和补助,对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的生产性服务企业在用地、水电方面给予优惠,以更大力度探索政企协力创新机制。加大生产性服务业紧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在大力培养本土生产性服务业专有人才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本土企业(人才)向“外智”取经,为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高效融合奠定扎实的高端人才基础。
承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上篇:
下篇:



甘公网安备 62020102000113号